案件概况
“这个总金额不对,你是不是把之前卖烟的账本掉包了骗我钱?”武义县某烟行的老板娘吴女士抓着前来卖烟的曹某不放,并报警称曹某诈骗。近期,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经营、诈骗案件中,被害人吴女士通过监控偶然发现经常卖烟给她的曹某掉包账本后,揭开了曹某低价销售正品烟仍能获利的秘密……
曹某贩卖的香烟
曹某原本在外务工,听说别人送货时在货单中虚增货物数目骗取货款,想到打工挣钱难,他也动起了歪心思。2022年4月底以来,曹某伙同他人(另案处理)从其他地区收购香烟后,将香烟低于市场价卖给烟店老板,然后通过修改账单、调换账本等方式虚增金额进行诈骗。
经查,曹某伙同他人在未获得烟草专卖许可的情况下,从杭州、金华等地收购正品香烟后,非法出售给武义县某烟行。为骗取信任,曹某主动表示可以先买后付,并将事先准备好的空白账本交给老板用于记账。谈好价格后,曹某便经常给烟行送烟,每次送40至50条烟,一个月送20次左右,虽然每条香烟亏本10元,但曹某通过隔三差五修改账单或直接调换账本,虚增卖烟的数量,最后还是可以获利,直到案发,曹某的诈骗金额已达17万元。
经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2023年3月7日,武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;以诈骗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
我国实行烟草专卖许可制度,对烟草及其制品的生产和流通进行严格管理。买卖香烟需经正规渠道,切莫因贪图小利从不法渠道购入而上当受骗。
供稿:第二检察部
编辑:童妍真
责任编辑:王凯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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